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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10-12 信息来源:

一、出台背景

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拓展和延伸,在解决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01年我市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制度建立,筹资保障标准进行多次调整。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为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提高职工大额医疗保险保障能力,规范日常管理,方便费用报销,需对现行政策进行调整和规范。

二、主要内容

(一)管理模式

2022年起实行职工大额医保市级统筹,市县分级运行,全市统一筹集、管理和使用大额医疗保险资金。

    (二)筹资标准和方式

根据近三年来我市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运行情况,参照省内其他地市筹资标准,2022年我市大额医保筹资标准定为190元/人、年。

大额医疗保险参保费用由参保单位和个人分别负担50%,也可由单位或个人全额负担。个人缴费部分原则上由用人单位集中代扣代缴。社会化管理的退休(退职)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费用由个人负担、自行缴纳,有个人账户的可由医保经办机构从个人账户代为扣缴。

   (三)支付限额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2020版)》规定,职工医保叠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达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我市大额医疗保险支付限额定为40万元/年,职工医保叠加大额医保支付限额为46万元/年,符合清单要求。

   (四)征缴日期

    大额医疗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部门按年度与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征收,每年集中征缴一次,征缴期限原则上为每年10月至12月,当年缴费次年享受待遇。当年也可缴费。

   (五)业务承办管理

由市级医保部门通过公开招标程序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额医疗业务,合作期限以不低于3年为一个周期。合作期满前6个月开始下一轮招投标工作。

   (六)资金收入和支出

    参照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模式,大额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收统支。全市各级税务部门按计划征收大额医疗保险费后,直接上缴至市国库,再由市国库划拨到市级财政基金专户。商业保险机构提出用款计划申请,经市医保部门、市财政部门审核后,通过市级财政基金专户下拨到市级商业保险公司。

   (七)监督和考核

建立年度考核保证金制度,年度考核保证金按照当年大额保险资金总额的3%预留。每年6月底前,市医疗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市级考核小组,对商业保险机构服务质量进行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制定返还保证金。

 

信阳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实施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