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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来了!

发布日期:2022-05-13 信息来源: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信阳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详细规定了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强化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医疗救助方式和标准、医疗救助申请和确认、医疗救助管理等五个方面的内容,明确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一、哪些人可以享受医疗救助?

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返贫致贫人口、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等7类人员。

二、医疗救助的方式有哪些?

一是资助参保。对参加我省居民医保的救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资助,对特困人员、孤儿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按每人每年不低于80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资助;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的5年过渡期内,对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给予定额资助,具体标准按省医保局、省财政厅有关要求确定。

二是住院救助。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剩余的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实行救助。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住院救助不设起付标准,特困人员、孤儿救助比例为90%,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救助比例为70%。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的住院救助起付标准2400元/年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住院救助起付标准6000元/年,救助比例均为65%

三是门诊救助。对救助对象因终末期肾病等9类特殊病种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和罕见病门诊医疗费用实行救助,不设起付标准。其中,对9种特殊救助病种,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救助比例为50%,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救助比例为30%;对罕见病病种,救助比例为30%。

三、医疗救助的标准是什么?

门诊和住院救助共用年度救助限额,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3万元,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1万元。

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救助对象,救助金额达到年度最高救助限额,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2000元以上的部分,可按照60%比例给予倾斜救助,倾斜救助的最高年限额为1万元。

四、怎么申请和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无需申请直接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

    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和因病致贫重病患者,通过依申请方式给予救助,在民政、乡村振兴部门认定身份后,向医保部门申请享受医疗救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