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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信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解除协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8-16 信息来源:

  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信阳市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等规定,经各县区医疗保障部门申报,市医保中心审核,现对因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等行为解除医保协议2家,医药机构停止医保服务,现向社会公示解除医保协议名单(公示时间: 2024年8月16日-8月22日)。如有异议,请公示期内向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科(电话:6886517,邮箱:xyybyyfw@sina.com)反映。

序号医保编码医药机构注册地址停止服务类型停止服务原因停止服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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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H41159903282信阳长峰医院信阳市浉河区新华东路105号解除协议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024.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