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信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机构解除协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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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信阳市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等规定,经各县区医疗保障部门申报,市医保中心审核,对主动提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2家医保定点医药店停止医保服务,现向社会公布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名单。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3日-10月29日(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科(电话:6886517,邮箱:xyybyyfw@sina.com)反映。
序号 | 医保编码 | 医药机构 | 注册地址 | 停止服务类型 | 停止服务原因 | 停止服务时间 |
1 | P41152200285 | 光山县百分百大药房有限公司 | 光山县泼陂河中心街 | 解除协议 | 主动申请解除 | 2024.10.12 |
2 | P41150201241 | 信阳书明堂连锁药店 | 信阳市浉河区成功花园39-40号楼1单元1至2层105、205号门面房 | 解除协议 | 主动申请解除 | 2024.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