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信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解除协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13
信息来源:
关于对信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解除协议的公示 | ||||||
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信阳市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等规定,经各县区医疗保障部门申报,对主动提出解除医保协议的1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停止医保服务,现向社会公布解除医保协议名单(公示时间:2025年3月13日-3月19日,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科(电话:6886517,邮箱:xyybyyfw@sina.com)反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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