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15 浏览:6275次
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信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信阳市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试行)》等的通知》(信医保〔2020〕15 号)等规定,经各统筹区医疗保障部门审核,拟定信阳市和美长生堂大药店有限公司等医药机构为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单位。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4日-10月21日)。如有异议,请向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科(电话:6886517,邮箱:xyybyyfw@sina.com)反映。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号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统筹范围 | 审核结果 |
1 | 潢川县弋阳街道办事处东关社区馨园木厂社区服务站 | PDY0167-411526016733 | 潢川县弋阳街道办事处东关社区 | 鲁辉 | 潢川县职工、城乡居民 | 通过 |
2 | 河南美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潢川县航空路分店 | 豫CB3763051 | 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航空路与内环路交叉口西北商铺114号 | 陈虹 | 潢川县职工 | 通过 |